關于組織報送水生生物經濟物種增殖放流苗種供應單位的函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村(農牧)、漁業廳(局、委),計劃單列市漁業主管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農村局:
為貫徹落實《“十四五”全國漁業發展規劃》《農業農村部關于做好“十四五”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有關要求,逐步構建“區域特色鮮明、目標定位清晰、布局科學合理、管理規范有序”的水生生物增殖放流苗種供應體系,提高增殖放流質量和效果,我局決定將各地確定的水生生物經濟物種增殖放流苗種供應單位(以下簡稱“苗種供應單位”)在網上統一公布。現將有關事項函告如下:
一、請各地根據增殖放流實際需求,參考《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經濟物種苗種供應單位基本條件》(見附件1)組織確定一批苗種供應單位。鼓勵優先選擇苗種供應單位的苗種用于增殖放流,其中中央財政資金購買的苗種原則上應當來自苗種供應單位。
二、請各地于2022年7月31日前將確定的苗種供應單位信息通過“水生生物增殖放流苗種供應單位信息系統(智能漁技)”(以下簡稱“信息系統”,操作說明見附件2)報送,我局將通過信息系統統一對外公布各地報送的苗種供應單位和我部確定的珍貴瀕危水生動物增殖放流苗種供應單位。
三、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對所轄苗種供應單位進行動態調整,并將調整結果通過信息系統報送我局。
聯系人:全國水產技術推廣總站資源養護處陳圣燦,電話:010-59195163,郵箱:ziyuanyhc@126.com。
農業農村部漁業漁政管理局資源環保處張宇,電話:010-59193273,郵箱:zihuanchu@126.com。
附件:1.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經濟物種苗種供應單位基本條件
2.水生生物增殖放流苗種供應單位信息系統(智能漁技)操作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