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水產技術推廣總站關于遴選推薦生態健康養殖和養殖尾水治理示范模式及典型樣板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水產技術推廣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水產技術推廣總站:
為貫徹落實《全國水產技術推廣工作“十四五”規劃》(農漁技辦〔2022〕1號)有關要求,扎實推進水產綠色健康養殖技術推廣“五大行動”深入實施,推動先進適用技術模式示范推廣,全國水產技術推廣總站決定在全國范圍內遴選推薦生態健康養殖和養殖尾水治理示范模式及典型樣板。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時間
即日至2025年4月10日。
二、范圍條件
(一)生態健康養殖模式推廣行動
1.生態健康養殖示范模式符合先進性、適用性、安全性要求,具有綠色健康、低碳循環、設施化程度高等特點,且有較高的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模式成熟可靠,在本地區有較大的推廣應用范圍和規模。
2.生態健康養殖典型樣板遴選對象為應用生態健康養殖模式,技術先進、模式成熟、管理規范、經營良好且具有一定規模的企業、合作社和家庭農場等。
(二)養殖尾水治理模式推廣行動
1.養殖尾水治理示范模式符合先進性、適用性、安全性要求,具有工藝設計合理、處理效果好、治理成本低等特點,生態、經濟和社會效益顯著,在本地區有較大的示范應用規模。
2.養殖尾水治理典型樣板遴選對象為采用養殖尾水治理模式,區域代表性好、技術模式先進成熟、基礎設施和環境條件好、示范帶動能力強的企業、合作社和家庭農場等。
三、推薦數量
各省級(含計劃單列市)水產技術推廣部門推薦本地區符合通知要求的示范模式和典型樣板。推薦單位應建立科學合理的遴選機制,推薦水產生態健康養殖示范模式2個以上、水產養殖尾水治理示范模式2個以上、生態健康養殖典型樣板3個以上和養殖尾水治理典型樣板2個以上。
四、材料報送
申報示范模式單位請按照《生態健康養殖示范模式》(附件1)和《養殖尾水治理示范模式》(附件2)模版撰寫材料,字數在2000–2500字,并提供2–4張圖片。申報典型樣板單位請參考《生態健康養殖典型樣板》(附件3)和《養殖尾水治理典型樣板》(附件4)撰寫相關介紹材料,字數在500–700字,并提供2–4張圖片。圖片要求清晰自然,真實反映主題,大小不低于1.0M。
推薦單位審核通過后,于4月10日前將加蓋公章的推薦函(包含審核推薦情況、推薦數量、聯系人等信息)的pdf版本以及示范模式和典型樣板相關材料的word版本發送至sfc200909@163.com。
五、聯系方式
全國水產技術推廣總站評價與示范處
聯系人:張龍 高旭
聯系電話:010–59194433,18515431016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麥子店街18號樓
附件:1.生態健康養殖示范模式(模板)
2.養殖尾水治理示范模式(模板)
3.生態健康養殖典型樣板(模板)
4.養殖尾水治理典型樣板(模板)
全國水產技術推廣總站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