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第二批“全國星級基層水產技術推廣機構”遴選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產技術推廣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水產技術推廣總站: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關于基層農技推廣體系的重要講話精神,通過示范引領,強化水產技術推廣體系的公益性功能,打造一個適應現代漁業發展要求的全國水產技術推廣體系,我站決定開展第二批“全國星級基層水產技術推廣機構”遴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目標
在全國遴選50個“全國星級基層水產技術推廣機構”,通過先進典型的示范帶動作用,形成可復制的推廣機制和模式,引領全體系健康有序發展。
二、遴選原則
(一)嚴格程序,統一標準。嚴格按照推薦程序和標準進行審核,把服務漁業發展實績和漁農民滿意度作為考察推薦的重點。
(二)分類遴選,統籌兼顧。面向基層,統籌考慮承擔水產技術推廣職能的綜合推廣機構以及獨立設置的推廣機構。
三、遴選條件
全國星級基層水產技術推廣機構評價指標體系主要依據機構隊伍建設、運行模式創新、履職盡責和服務效能等情況確定(詳見附件1)。
四、指標分配
按照1:1.5比例確定推薦指標數,推薦75個推廣機構,各省級指標數綜合考慮當地機構數量和工作開展情況確定(詳見附件2)。
五、遴選程序
(一)材料申報。省級水產技術推廣部門組織符合條件的基層水產技術推廣機構根據自愿原則提交申報材料(包括申報書和證明材料,見附件3),申報材料經主管部門簽字蓋章確認后上報。
(二)推薦報送。省級水產技術推廣部門對推薦材料審核后按照分配的推薦指標數量以推薦函形式報送我站。
(三)審查遴選。我站組織專家對推薦材料進行形式審查、評審、遴選(必要時進行現場核驗),并將初審結果報我站常務會議審議。
(四)公示發布。經我站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后,遴選結果在相關媒體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或異議處理完畢后,由全國水產技術推廣總站發布入選名單。
六、有關要求
(一)請各地水產技術推廣部門高度重視,嚴格按照公平、公正、公開原則組織遴選工作。
(二)推薦函及相關材料請于2023年6月30日前報送至我站體系處,同時發送電子版。
七、聯系方式
聯 系 人:郤禹
聯系電話:010-59195222
聯系地址:北京市朝陽區麥子店街18號806室
全國水產技術推廣總站體系處
郵政編碼:100125
電子郵箱:txc@agri.gov.cn
附件:1.全國星級基層水產技術推廣機構評價指標體系
2.全國星級基層水產技術推廣機構推薦指標
3.全國星級基層水產技術推廣機構申報材料格式
4.全國星級基層水產技術推廣機構推薦匯總表
全國水產技術推廣總站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