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征集漁船標準制修訂項目建議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精神,落實《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漁民減船轉產及漁船更新改造工作等有關事項的通知》(農辦漁[2021]16號)要求,健全優化漁船標準體系,進一步提高漁船及裝備標準的科學性和可行性,為漁船及裝備高質量發展提供保障,現公開征集2022年漁船及裝備標準制修項目建議。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則
圍繞高質量發展、綠色發展和鄉村振興戰略,對標“十四五”農業農村現代化重點目標任務和漁船更新改造及減船轉產工作任務,統籌推進漁船及裝備領域各類標準制修訂工作,構建協調統一、簡明適用的漁船及裝備標準體系;加強標準對漁船及裝備高質量發展的基礎支撐;增強新材料、新能源等技術在漁船領域的前瞻性、引領性標準制定。
二、征集重點
(一)漁船、漁港生產作業環節污染物排放、監管和防治類標準;
(二)漁船救生設備、通導設備等涉及安全類標準;
(三)新材料、新能源漁船領域應用標準;
(四)支撐漁船及裝備高質量發展需要,與我國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補充配套的標準;
(五)實施5年以上需要修訂的標準。
三、報送要求
(一)標準項目建議應滿足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并與已立項和已發布標準項目無交叉、不重復;
(二)標準項目建議應經過充分論證且具有相應的研究基礎,確保可行性及必要性,技術內容應為成熟的研究成果;
(三)符合本通知征集原則、重點和要求的,請于2021年11月22日前將立項建議表(附件1)、申報書(附件2)、標準草案和編制說明(如有)電子版發送至全國漁船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郵箱;
(四)通過標委會專家組審議的項目將列入標準制修訂項目儲備庫。是否已完成標準草案及編制說明將作為立項評審的重點依據之一。
四、聯系方式
全國漁船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
聯系人:李苗
電話:010-59195064
郵箱:ziyuanyhc@126.com
附件:1.標準項目建議表
2.標準制修訂項目任務申報書
全國漁船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2021年11月15日